公告日期:2022-04-22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莉莉女士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或
列席,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建议。
2021 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亲自出席公司的董事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类别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事前认可意见 1、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
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
2021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
20 日 2021 年第一次 独立意见 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同意
会议 2、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激励制度。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包括 2021 年半
第四届董事会 年度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期
2021 年 8 月 2021 年第二次 独立意见 内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联交易事 同意
25 日 会议 项;
2、子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
3、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1、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事前认可意见 期; 同意
2、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
第四届董事会 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
2021 年 9 月 6 2021 年第三次
日 会议
1、延长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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