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739:成大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成大生物资讯
2022-04-14 17: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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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15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关于 2022 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选定的首批试点合规管理券商之一。公司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克兢 张克坚 刘晓辉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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