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4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秉着诚信、公正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和指引的精神和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经营规划和资金安排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重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就该预案向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中明确了相关决策程序,本次会议对此议案的提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 关于公司《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一》和《2022 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二》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分两个议案表述,此关联交易的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三、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审计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董望吴建依 闫国庆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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