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9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1,612.0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48号《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
金 2,474,999,977.2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29,344,103.42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
公 司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半 山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1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在此期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94,8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1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主办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临时补充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公司根据宁波钢铁生产经营需要,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临时补充宁波钢铁流动资金。2018年4月13日,宁波钢铁已将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主办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
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宁波钢铁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临时补充宁波钢铁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2019年5月20日,宁波钢铁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主办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发行实际情况,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