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2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572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并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
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
了补充、修订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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