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18: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的公告
新力金融资讯
2022-03-31 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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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01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2-024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与中介机构、主要交易对方等相关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细致沟通。由于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部分核心交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友好协商和审慎研究,同意公司终止筹划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要从事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近年来,类金融业务成长性偏弱,亟需寻求业务转型,优化公司现有业务结构。鉴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上市公司决定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框架

公司筹划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比克电池有限公司、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持有的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方有序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就重组方案涉及的主要问题和关键事项与主要交易对方进行积极沟通、协商和论证。同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且根据相关规定定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新力金融,证券代码:600318)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停
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6)。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7)、《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开市
起复牌。

202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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