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30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本人叶卫平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
股东大会。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6 次,召开股东大会 6 次。本人亲自出
席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会议所议事项均签署表决了意向。
2、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终止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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