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3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乐瑞)
本人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
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
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2021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参加
了 14 次董事会、列席 4 次股东大会,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时
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刘国武先生代行表决权。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
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
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
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参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15 4 10 1 0 否
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就公
司相关事项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共 32 项,全部同意。具体如
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2021 年 1 月 21 日 同意
见
第七届第三十四次会议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2021 年度
2021 年 3 月 26 日 同意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第三十五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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