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静)
海南瑞泽资讯
2022-03-29 18: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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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3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静)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定期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4 次董事会、15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 6 次股
东大会。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均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本人全部亲自
出席,并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发表相关意见。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 参会次数 现场表决 通讯表决 缺席

姓名

次数(次) (次) (次) (次) (次)

白静 14 14 9 5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5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并就有关事项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问询。在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本人就 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定期报告、资产减值、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对外担保等 19 项重要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会计谨慎性
原则,计提的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该独立意见已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内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我们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
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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