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3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纳鹏杰
本人作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1 年的工
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
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 2021 年 4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出席
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
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与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议
纳鹏杰 11 1 10 0 0 否 6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合理性建议,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
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始终密切关注公司动态与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
使用、对外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重大资产处置、担保及
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探讨
公司的发展目标。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
项详情进行深入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
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公司 2021 年度的整体运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维
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1 年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4 月 26 日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 关于 2021年第一季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 月 7 日 八届二十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的独立意见
8 月 10 日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公开挂牌底价
的独立意见
8 月 23 日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关于对 2021 年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 月 10 日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 以非经营性房产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1 月 26 日 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 月 2 日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 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与中
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
12 月 14 日 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 2021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拟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2 月 24 日 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 关于对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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