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通:回购报告书
欧陆通资讯
2022-03-29 17:18:05
  • 5
  • 6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3-29


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80 元/股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125.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3%;按回购金额下
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62.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1%。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
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回购方案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 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 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深圳欧陆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现拟定了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