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力锂能资讯
2022-03-29 15: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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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29


公告编号:2022-029

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需求,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各项专业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具备独立性,能够履行职责,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

公告编号:2022-029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我们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存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法规及规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对公司2019-2021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2019-2021年度关联交易等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19年-2021年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56号)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公告编号:2022-029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艳芳、申华萍、唐有根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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