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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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8 23: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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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29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因工作原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参加1次董事会,没有缺席的情况。在会议召开之前,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有明确的分工,能很好的发挥专业作用,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聘、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计提资产减值、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及持续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在2021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020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临沂山重挖掘机有限公司、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及销售业务和预计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在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全部为经营活动产生,资金清算及时,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形式或变相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我认为,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实与勤勉的工作态度,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情况进行了仔细了解,考虑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定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认同公司关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理由和解释,该方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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