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9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1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34,436,535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8 日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一、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261,512 股,并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153,046,04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18,255,82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4,790,224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票数量 1,558,212 股,
已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共涉及股东数量 74 名,对应股票数量 34,436,535 股,占公司
现有股本总数的 22.50%,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34,436,535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4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
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晓娟、孙培翔、张万征、徐传伦、许克、战新刚、鲍春飞、戚存国承诺: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智洋创新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上述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智洋创新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智洋创新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智洋创新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价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智洋创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智洋创新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智洋创新股份;
(4)智洋创新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5)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他公司股东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智洋创新股份可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所持
有的智洋创新的全部股份;
(3)如若本公司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知智洋创新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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