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锦波生物资讯
2022-03-28 19:14:1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3-28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相关数据经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前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予以认可,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公司 2021 年度

公告编号:2022-018

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备的内控体系。能够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固定资产、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生产的正常进行。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此予以认可,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2-018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