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关于公司监事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药石科技资讯
2022-03-28 17: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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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28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司”)收到公司监事

余善宝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其配偶刘郝敏

女士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事

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刘郝敏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交易均价(元) 成交金额(元)

集中竞价 2022 年 3 月 23 日 买入 800 101.60 81,280.00

集中竞价 2022 年 3 月 24 日 买入 800 103.73 82,984.00

集中竞价 2022 年 3 月 24 日 卖出 800 99.68 79,744.00

集中竞价 2022 年 3 月 25 日 卖出 800 99.241 79,393.00

刘郝敏女士因对证券交易软件系统使用不了解,导致发生了本次误操作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经公司自查,刘

郝敏女士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

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刘郝敏女士本次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本次误操作行为未产生收益,

故不存在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亦未再持有公司股票。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刘郝敏女士本次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本次误操作行为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已向余善宝先生及其配偶刘郝敏女士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余善宝先生及其亲属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6 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特别是加强提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亲属的强化督促和学习,提示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余善宝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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