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恒威资讯
2022-03-28 17: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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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29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邮件、短信、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
2. 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3人),董事柯海青,独立董事王金良、张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4. 会议由董事长汪剑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2]73号《验资报告》。同时,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及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及
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2年3月20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714.1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2,266.0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根据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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