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4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4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2,508,800 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 号),
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36,728,986 股,限售流通股为 123,271,014 股。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671,014 股,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共涉及 4
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50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180%,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根据《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锡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翔宇医疗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翔宇医疗股份,也不由翔宇医疗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减持翔宇医疗股票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在本企业所持翔宇医疗本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翔宇医疗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企业在持有翔宇医疗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翔宇医疗股票的,通过翔宇医疗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企业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翔宇医疗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本企业减持翔宇医疗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翔宇医疗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翔宇医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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