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2
证券代码:872230 证券简称:青岛积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了公司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资料。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预算报
告符合公司 2022 年业务发展规划,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单体)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37,596,064.9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3,759,606.49 元,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2021 年度公司将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 《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挂牌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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