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春风动力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 号)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或“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00,074 股(以下简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三)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新增股份可在其锁定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14 名,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15,700,074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已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15,700,074 股,公司
的股份总数由 134,377,300 股增加至 150,077,374 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自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未发 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该等股东 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700,07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46%;上
述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
具体情况如下表: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81,818 2.99% 4,481,818 0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81,818 2.05% 3,081,818 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00,000 1.07% 1,600,000 0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 909,090 0.61% 909,090 0
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
理产品(第二期)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9,090 0.61% 909,090 0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 909,090 0.61% 909,090 0
限合伙)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4,545 0.44% 654,545 0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636,363 0.42% 636,363 0
9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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