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2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17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影响数
使用权资产 - 3,128,162.90 3,128,162.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7,172.11 577,172.11
租赁负债 - 2,550,990.79 2,550,990.79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影响数
使用权资产 - 3,128,162.90 3,128,162.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7,172.11 577,172.11
租赁负债 - 2,550,990.79 2,550,990.79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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