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9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5 元/股(含);
4、回购金额区间: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会及时书面告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未来 6 个月内,根据自身经营安排计划,不能排除是否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会及时书面告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西藏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风长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凯风敏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来 6 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后续如有减持计划,上述股东将会及时书面告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未来 6 个月内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拟计划减持的数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董监高减持规则来进行:每年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 25%,是否实施减持尚不确定。张辰良先生也可能会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期间进行减持,具体的减持计划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所持公司股份为首发前股份,锁定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期间
均处于限售锁定期,不存在减持计划。
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
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上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
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和实施程序
(一)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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