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9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22—00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将与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 2022 年 3 月 22 日 12:00 时之前,按本公告规定的方
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提名文件,对提名人及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提名委员会有权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对候选人的素质和提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
(三)董事会在本次提名期满后适时召开会议,听取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意见及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请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以供其审核。对于上交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董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指引等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
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
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