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50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芯朋微资讯
2022-03-17 21: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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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18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1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无锡芯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或“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
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
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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