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兰环保资讯
2022-03-11 17: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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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1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兰环保”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兰环保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 2,480 万股,并于 2021年 9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74,294,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
总股本为 99,094,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3,519,65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5,574,34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280,34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
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80,34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9,027 户。

4.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剩余限售

限售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股)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1,280,349 1.29% 1,280,349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占总股 本次变动数量 占总股

股份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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