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亿纬锂能资讯
2022-03-10 20:04:32
  • 12
  • 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3-11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2-02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回购资金总额: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含本数)。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9.00元/股(含本数)。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回购数量: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29.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62,790 股至 2,325,58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98,788,667股的比例为 0.06%至0.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建华先生拟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6月16日止(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且未来六个月暂无明

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