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桥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剑桥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 号)核准,剑桥科技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24,806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9,999,993.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75,224.66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1,024,76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A1090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截至 2022 年 2 月 实施单位
号 资金金额 28 日累计投资额
1 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 64,696.80 64,696.80 35,799.49 剑桥科技
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303.20 10,303.20 10,308.42 剑桥科技
合计 75,000.00 75,000.00 46,107.91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 31,424,921.34 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8,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 17,000 万元未归还。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8,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 9,000 万元未归还。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9,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至此,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
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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