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5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1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于 2022 年 3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1 杭萧钢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944.0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7.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1,991.22 万元,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2 杭萧钢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3 杭萧钢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依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对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4 杭萧钢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章程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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