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大宏立资讯
2022-03-02 18: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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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0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宏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宏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78 号)许可,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9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0.20
元。截止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92.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83,184,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发行费用等发行费用 55,277,394.7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7,906,605.28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4-0001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截止 2022年 2月 23日使
用情况

破碎筛分(成套)设 286,650,000.00 286,650,000.00 141,680,137.51

备智能化技改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1,050,000.00 41,050,000.00 26,997,465.07

营销服务中心项目 40,290,000.00 40,290,000.00 9,146,966.57

总计 367,990,000.00 367,990,000.00 177,824,569.1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 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且超募资金投向暂未确定,公司预计短期内仍有部分募集资 金闲置。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12,711,185.08元。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审 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4-00093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3、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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