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
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公司共计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180,532.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8-00003
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数量为 31,364,349 股,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3,022,806 股增加至 324,387,155
股。本次发行对象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31,364,349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9.6688%。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10 名股东为: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UBSAG、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上述股东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如下: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本公司/本人申请,自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锁定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不予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1,364,34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6688%;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1,364,34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668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0 名,涉及证券账户总数为 41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户名 证券账户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本次上市
号 股东名称 称 号码 股份总数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
(股) (股)
银河资本资 银河资本-浙商银行-
1 产管理有限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 0899073102 5,222,164 5,222,164 5,222,164
公司 合资产管理计划
2 UBS AG UBS AG 0878000001 1,568,217 1,568,217 1,568,217
中国银河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3 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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