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晶丰明源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54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6.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28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512.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78,774.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到位。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65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2,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2、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3、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实际使用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并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
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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