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
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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