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万家基金股权变更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
智通财经
2022-02-11 21: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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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其中指出,根据申请材料,股权转让双方前期签订的借款合作协议尚未到期,相关借款以股权转让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万家基金40%股权作为质押。证监会请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补充提供借款合作协议,并就相关协议尚未到期是否影响此次股权转让、股权受让方是否已提前行使股东权利进行说明与承诺。

原文如下: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股权变更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审核员。

一、根据申请材料,股权转让双方前期签订的借款合作协议尚未到期,相关借款以股权转让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万家基金40%股权作为质押,请补充提供借款合作协议,并就相关协议尚未到期是否影响此次股权转让、股权受让方是否已提前行使股东权利进行说明与承诺。

二、根据申请材料,此次股权转让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0日,请股权受让方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就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是否影响股权转让进行说明。

三、请补充提交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四、请补充提交新动能基金2021年董事会第15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受让国际实业持有的万家基金40%股权的议案》。

本文选编自“中国证监会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徐文强。

(来源:智通财经的财富号 2022-02-11 21:28)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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