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6739户企业修复信用 未来更快更多!新春工作首日上海送“礼包”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22-02-07 2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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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一些经营者在守信方面出现了“无心之失”,又或在失信后洗心革面,他们都渴望尽快恢复商誉,以健康状态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对于他们的呼声,以往地方上的信用体系、监管机制缺乏具有针对性的考虑。


  让经营者喜出望外的是,虎年新春首个工作日,上海就送出了他们急需的“温暖礼包”——今天(2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关于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简化企业多平台信用修复手续、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合理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等10项实用举措,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快速修复”成现实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实施前,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问题,相关法规规章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对于修复期限、情形、条件、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海文表示,这导致一些失信情节较轻微或“悔过”表现良好的经营者遭遇“一刀切”,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的时间较长,无法尽快修复信用,影响后续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细化了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规则,让“快速修复”有了可操作性。


  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以外,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且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企业,上海指导支持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请信用修复,及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解除相关约束措施。


  不良信用记录如何缩短公示期,也在《若干措施》中明确:对仅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对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3个月不再公示;对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6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1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支持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请信用修复。


  搬迁后未办理变更登记,是一些“粗心”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之一,经市场监管部门调研,大多数经营者不存在主观故意。


  针对该高发现象,《若干措施》进行了创新,对上海在集中登记地注册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确认其在年度报告中公示的通讯地址和电话信息,或者在公示系统中自行填写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能与企业取得联系的,依法受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申请。


  与此同时,信用修复流程也变快了。《若干措施》实施后,申请人只需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上海)网站提交一次申请,符合修复条件的,两个平台同步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对于有据可依的“快速修复”,作为上海首家完成“快速修复”的食品生产企业,上海天信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充满感激。


  2019年11月,该公司因销售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被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尽管该公司及时承担了责任,积极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但一想到行政处罚信息一般公示5年,便如鲠在喉。


  得知企业“心病”,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依据相关政策受理了天信公司的修复信用申请,不到一周就审核通过,停止了相关处罚信息的公示,让企业“轻装上阵”。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9月1日以来,全市已有6739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提前帮企业“排雷”


  “亡羊补牢”不如事前干预,《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事前举措,帮经营者“排雷”,避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比如,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避免企业多头报送年报,实现企业一次申报、部门数据共享。


  又比如,提高企业年报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称、注册资本认缴信息等导入年报系统,企业仅需对相关数据进行确认,无需再次填报。


  《若干措施》还完善了企业公示信息异议处置和举报核查机制,企业公示信息存在轻微差异、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允许企业修改公示,不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注册在普陀区的某文化传媒公司今年初遭遇一场虚惊,由于经办人员失误,导致填报年报时,错将营业外收入算入营业收入,虽只是轻微差异,却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大风险。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信用修复政策,立即指导经营者修改年报信息,经企业证明没有主观过错,未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监管部门没有等我们犯错,而是跨前一步,帮助我们。”该文化传媒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营商环境令人感动,相比一罚了之,更能鞭策经营者“爱惜自己的羽毛”,要对得起这份厚重的信任。


  在闵行区,市场监管部门去年共对4173户企业开展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发现问题2163户次,经核实整改,最终仅196户企业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信者,《若干措施》给予充分包容,对于守信者,《若干措施》更是给予了一系列正向激励。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信用良好的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的培育和申报;支持订餐平台集中展示餐饮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提高信誉良好“笑脸”企业的消费者点单率。


  良好的诚信氛围,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引擎。出于对大多数经营者的信任,上海将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有关行政许可、证明事项的告知承诺改革,通过“一网通办”向社会公开,对守信企业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化服务,并在全市推行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在浦东新区实施承诺制注销。


  “无事不扰”减负担


  执法检查以往是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时容易忽视的“角落”。


  良好的营商环境,既要能“有求必应”,也要能“无事不扰”,尤其是对守信企业。


  《若干措施》明确,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采取“事件触发式”监管,除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开展针对性检查外,做到“清单之外无抽查”;在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抽查中,对近两年已被抽查且未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当年不再组织抽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项检查尽可能合并开展,减少干扰。


  而对于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照总量3%—5%的比例,每一至二年抽查一次的频次进行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进一步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从2020年开始,徐汇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所有执法检查任务分为三种颜色:蓝色为日常检查,黄色为专项检查,红色为应对投诉、举报、舆情等情况的特殊检查,每种清单都明确了任务来源、执法检查内容、完成时间等细节,没有列入清单的检查一律取消。


  如果没有拿到“三色清单”,市场监管人员一律不得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管人员上门时,如无法出示相关清单或告知书,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执法检查。


  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清单进行梳理,能够“合并同类项”的任务,不再分派人员分开执行。


  对于“无事不扰”,企业深有感触。


  “以往过年,各路执法检查应接不暇!”徐汇日月光中心副总经理章吾介拿商场最有代表性的100多家食品经营类商铺举例,曾经仅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他们的日常综合检查,就涉及食品安全、计量、广告、价格等10多个大项。


  这些项目有时对应不同的监管人员,由他们分别择日落实检查,客观上导致部分企业隔三差五被“上门”,遇上午市、晚市等客流高峰期,频繁的检查难免对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检查不会提前通知,有时候要提供相关文件或发生了突发状况,在外忙碌的负责人只好扔下手头的事情赶回来。


  执法检查逼走了“水分”,更有章法,减少了企业额外负担的成本。


  以徐汇日月光中心今年春节前的执法检查为例,一次检查就覆盖了特种设备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价格、不正当竞争等多个项目,而且这次执法检查后,因为没有特殊情况,已检项目不再进行日常检查。


  据统计,推广“三色清单”以来,徐汇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合并重复检查项,共减少检查3859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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