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实施RCEP指导意见出炉!六大部门提出这些举措 帮助企业用好RCEP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22-01-26 12: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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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1月26日,《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在商务部同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发改委等6大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如何高质量实施RCEP指导意见,引导各地方各行业和广大企业用好RCEP提出一系列举措。


  商务部:五大建议帮助企业


  开拓RCEP贸易投资机遇


  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表示,企业期待在开拓RCEP贸易投资机遇方面得到更多帮助,对此,商务部提出五大建议。


  具体而言,一是要尽快熟悉RCEP各国关税优惠承诺,抢抓区域贸易高度便利化机遇,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优质商品进口。


  二是要吃透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深度参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企业要用好RCEP原产享惠门槛更低的优势,积极扩大中间产品生产规模,吸引更多有竞争力的投资者开展合作,积极参与本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的重构,将企业生产和服务推向价值链的高端。


  三是努力挖掘服务业和投资扩大开放带来的商机。企业要抓住RCEP成员国开放的机遇,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推动设计研发、信息、物流、电子商务、贸易融资等服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在价值链中的地位。


  四是要借助RCEP完善营商环境带来的利好,增强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本领。企业要积极行动,在“走出去”中“测水温”,努力探索与区域各国开展贸易投资合作,在更广阔的国际环境中参与竞争,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是提高竞争意识,妥善应对挑战。企业要注重科学论证和风险防控,制定更合理的国际化经营策略,将转型升级的紧迫感转化为精益求精的实际行动,加快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发改委:三方面积极支持


  中西部地区更好抓住RCEP机遇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李超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从三方面积极支持中西部地区更好抓住RCEP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


  李超表示,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与国际水平相比,中西部地区营商环境仍有差距。发改委将鼓励和支持中西部地区,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法治化建设、提升便利化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


  二是畅通贸易通道。发改委将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与东盟等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中欧班列、中老铁路等国际物流通道联动发展,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进一步降低中西部地区物流成本水平,畅通对外开放通道。


  三是优化产业链布局。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断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引导中西部地区形成新的比较优势,有序推动高质量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工信部:引导产业和企业正确认识


  RCEP高标准开放下带来的竞争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局局长罗俊杰表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发挥好RCEP的综合效应,充分利用中国产业门类齐全和综合配套能力强的优势,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着力提升质量标准,推动中国制造迈上新台阶。同时,引导产业和企业正确认识RCEP高标准开放下带来的竞争,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把握国际规则水平,增强防范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做好应对挑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海关总署:多渠道多途径提高企业


  对区域累积规则和自主声明的运用能力


  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邸杰表示,为了使企业了解和用好RCEP原产地规则以及经核准出口商制度,2021年海关培训企业代表8.8万人次,并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发布专题宣传1100余次。接下来,海关总署将继续指导各地海关面向企业开展规则的解读和辅导,继续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努力提高企业对区域累积规则和自主声明的运用能力。同时,当企业在国内外遇到享惠受阻的情况时,可以向海关及时反映情况,海关将通过与各RCEP成员方建立的通关协调机制,以及与商务部、贸促会建立的三部门自贸实施工作机制,在进出口两端尽快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


  市场监管规则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


  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司一级巡视员韩建平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RCEP协定生效实施相关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市场监管规则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


  韩建平说,一方面推进RCEP标准协调。下一步,将围绕大宗贸易、产能合作及企业需求,深入开展我国与RCEP成员重要商品和重点合作领域标准比对分析研究,加强与RCEP成员的标准合作对接,充分利用RCEP协定相关条款推动区域标准协调,并向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另一方面,推动RCEP合格评定结果互认。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推动合格评定结果相互承认,避免互认范围内产品的重复检测认证,以减轻企业负担、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下一步,将在RCEP协定机制框架下,协同技术机构、行业企业建立多层次交流合作渠道,针对RCEP成员共同关注的工业产品、消费品、农食产品等重点领域的市场准入,探讨并推进灵活、务实、高效的合格评定互认合作机制,充分展现RCEP协定对贸易便利化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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