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资讯
2022-01-04 16:04:1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1-05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所涉及公司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独立董事签字:张益、蔡海静、曹悦
2022 年 1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