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飞亚达资讯
2021-12-28 19:05:4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2-29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现对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所涉及公司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锁比例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100%;

3、公司本次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
宜,涉及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4.4421 万股。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独立董事:王建新) (独立董事:钟洪明) (独立董事:唐小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