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期货混改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投资者 浙商证券仍将保持控股权
浙商证券资讯
2021-12-22 17: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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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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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2日晚间,浙商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议案》,同意浙商期货本次混改采用增资方式,并通过在浙江产交所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投资者。


  浙商证券表示,本次混改不影响公司对浙商期货控股权。此外,浙商证券今日晚间还公告表示,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浙商期货借出次级债务债权总额为4亿元。


  以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投资者


  浙商证券表示,为支持浙商期货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浙商期货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快向行业头部迈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混改的议案》,同意启动浙商期货混改工作,并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启动涉及的资产评估等工作。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议案》。


  浙商证券称,浙商期货本次混改采用增资方式,通过在浙江产交所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投资者。本次混改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将设定上下限,本次混改完成后,公司至少持有浙商期货51%以上股权,仍为控股股东。


  另外,本次混改增资底价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价为基准,并在基准底价基础上,按照浙江产交所竞价结果最终确定成交价。浙商期货混改尚需要在浙江产交所公开挂牌,并按照浙江产交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交易对方。本次混改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浙商证券不参与本次混改增资。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混改增资稀释股权比例上限为49%


  关于此次混改对于浙商期货的影响,浙商证券分析如下:


  (一)本次混改不影响公司对浙商期货控股权。本次混改增资稀释股权比例上限为49%,增资后浙商证券仍持有浙商期货至少51%以上的股权,浙商证券仍为控股股东。


  (二)本次混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混改增资后,浙商期货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本次混改增资募集资金将提高公司及浙商期货抗风险能力。本次混改增资募集资金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及浙商期货流动资金,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


  (四)本次混改增资募集资金将进一步促进浙商期货主营业务发展。本次混改增资募集资金将补充浙商期货资本金和营运资金,有助于促进浙商期货扩大经营规模,拓展各项业务,对未来浙商期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提升作用。


  (五)本次混改引入投资者有助于激发浙商期货发展活力。本次增资拟引入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有助于优化浙商期货股权结构,提升治理效能,激发发展活力,从而提升浙商期货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而对公司合并报表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有益影响。


  浙商证券向浙商期货借出次级债务4亿元


  浙商证券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浙商证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商期货开展期货业务。报告期内,浙商期货运营平稳,以打造研究型衍生品综合服务商为核心目标,依托传统期货经纪业务,结合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做市商业务,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相关指标不断向好。


  截至2021年6月30日,浙商期货期末客户权益169.13亿元,同比增长93.96%。2021年6月底资产管理业务存续管理规模23.31亿元,同比增长71.65%。2021年上半年产业研究所开展55个“保险+期货”项目,承保现货5.11万吨,保障金额达2.24亿元,已产生赔付258.5万元;2021年上半年完成场外业务名义本金183亿元,同比增长53%。


  根据今晚浙商证券公告披露披露,截至2021年9月末,浙商期货总资产达215.40亿元,净资产达26.48亿元。今年前三季度,浙商期货实现营业收入76.20亿元,已超去年全年;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达1.99亿元,已与去年全年持平。


浙商期货近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图片来源:浙商证券公告)

  此外,今日晚间,浙商证券还表示,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浙商期货借出次级债务。本次借出次级债务总规模为4亿元,债务期限为4年,利率为固定利率,此次次级债务借出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浙商期货营运资金、充实净资本,满足其产业服务及其他中短期业务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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