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668: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鼎通科技资讯
2021-12-13 18:53:01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2-14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份数量为 11,569,391 股,限售期为自东莞市鼎通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鼎
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29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5,1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804,79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335,202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890,298 股限售股已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1,569,3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887%,限售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上
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鼎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凯智”)、东莞粤科鑫泰五号股权投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粤科”)、厦门联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曾用名:深圳市联新工业投资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联新”)、东莞玉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玉一”)所作承诺如下: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佛山凯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2)本企业持续看好发行人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发行人发展,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企业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二)其他股东东莞粤科、厦门联新、东莞玉一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企业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
行。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一)鼎通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鼎通科技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鼎通科技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鼎通科技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