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规 新股承销规则三大变化:整治“抱团压价”,最高报价剔除比例改为不超过3% !
陆家嘴董法师
2021-08-23 08:51:3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图片

在市场针对询价机构“抱团压价”的一片声讨中,为促进买卖双方有序博弈,推动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8月20日,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了有关科创板和创业板修订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细则的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9月5日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本次科创板与创业板股票征求意见稿中主要修订大致一样,修订要点如下:

一是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

二是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

三是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时规范要求、违规情形和监管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证监会、交易所公开信息,本次制度规则修改主要针对目前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买卖双方博弈力量失衡等问题。现在打新是个无风险收益,获配是主要目的。当前高价要剔除10%,投资者为了避免报价被剔除,和大家报一样价格,甚至低一点是性价比最高的报价策略,不然很可能会被高价、低价剔除以,难入围。制度调整后,打破当前报价格局,有助于均衡各方力量,维护我国新股发行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健康有序新股定价生态的形成。



三大修订打破“抱团报价”格局


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是注册制改革的重要一环。科创板、创业板先后试点注册制,建立了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新股发行市场化询价定价配售机制,现有规则发挥了积极作用,新股发行总体平稳有序。但是也能看到,在实践中也存在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询价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

8月6日,证监会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两周后,沪深交易所于8月20日分别就其业务规则修改征求意见。

据证监会、交易所公开信息,本次制度规则修改主要针对目前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买卖双方博弈力量失衡等问题。

现在打新是个无风险收益,获配是主要目的。当前高价要剔除10%,投资者为了避免报价被剔除,和大家报一样价格,甚至低一点是性价比最高的报价策略,不然很可能会被高价、低价剔除,难以入围。

在之前的定价规则下,突破“四个值”的时间成本较高,同时投资者抱团报价导致可以向上突破的幅度有限,发行人在多种因素的制约下,其实定价自主权相对较小。

针对出现的新情况,8月20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科创板、创业板股票发行与承销相关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促进买卖双方有序博弈,推动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具体来看,本次科创板与创业板股票征求意见稿中主要修订大致一样。修订主要有三大方面。以创业板为例,一是完善高价剔除机制,将高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二是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衔接,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时间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三是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时规范要求、违规情形和监管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促进健康有序新股定价生态形成


本次规则修订可以看出监管层对于市场情况的时刻关注、高度重视,具体来看,本次修订一是降低高价剔除比例,这将缓解投资者自主报价被剔除的心理顾虑,鼓励主承销商充分发挥承销能力,引导网下投资者独立研究、自主报价,积极表达真实投资意愿。二是调整“四个值”定价要求,将有效扩展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的定价决策空间,尤其在报价相对分散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卖方博弈能力、提升定价效率。

制度调整后,预计将打破网下投资者对价格天花板的预期,强化买方内部博弈,进一步缓解“抱团报价”现象,打破当前报价格局,有助于均衡各方力量,维护我国新股发行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健康有序新股定价生态的形成。

当前沪深交易所已针对网下投资者报价异常行为,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并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同时加大了对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处理力度,积极发挥自律监管的督促规范、警示威慑功效。考虑到当前发行业务规则尚未写明网下投资者报价违规行为处罚标准,本次规则修订也将报价行为监管要求在交易所业务规则中进一步明确。

本次修订的核心包括:放开四数区间下限要求,放开高价剔除比例。机制上还是买方定价,卖方接受价格。这个核心机制是没改的,只是在参数上的调整。高价剔除10%下调到不超过3%,这个参数调整还是很有诚意的,对拉开集中报价有帮助,可以更充分反映买方的真实需求。

监管意图很明显,不改变大趋势,只解决极端问题,保障新股可持续发行是核心。

上交所表示,将做好相关反馈意见的收集评估和吸收采纳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业务规则。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继续做好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过程监管,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更好实现科创板上市融资功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深交所将认真研究吸收市场各方合理建议,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首发实施细则》,优化创业板发行承销机制,提升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强化发行承销过程监管,督促买卖双方认真履职尽责,独立客观报价,审慎合理定价,共同维护好新股发行秩序,更好发挥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功能。

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源:董毅智律师的财富号 2021-08-23 08:51)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