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账户已注销
2021-06-16 06:54:2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0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61,135,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36,890,877.7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06月21日)的总股本461,135,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金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06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0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0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0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金源时代购物中心B区1508室

  2、联络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电话:010-68967666传真:010-68967667

  4、邮箱:ir@ctdcn.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的财富号 2021-06-16 06:54)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