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9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080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6.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68人,代表股份316,940,218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180,525 股 53.1618%。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302,943,91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180,525 股 50.81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58 人,代表股份 13,996,307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180,525
股的 2.347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0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14,076,307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180,525 股的 2.3611%;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李达律师、郑婷婷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16,940,218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76,3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 57,055,028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76,3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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