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8(A股)
证券简称:SST轻骑(A股)
公告编号:临2008-002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未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4、公司 A 股股票将于刊登本公告后次一交易日(2008 年 1 月
11日)复牌。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07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召开关于股
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并于2007年12月21日、
2008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
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求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24日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月8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1月4日-2008年1月8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4号济南轻
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占志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 A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8116
人,所持股份总数为 475408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41,817,440股的64.09%。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
人,代表股份39748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41,817,440股的53.58
%。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8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92019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
总数306710040股的25.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41,817,440
股的10.5%。其中: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33753股;
(2)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8061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75086437股。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和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总数475408190股,赞成股数437009580股,占出席本次
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1.92%;反对股数
38198010股,弃权股数200600股,共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08%。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
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397488000股,赞成股数397488000股,
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
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77920190股,赞成股数39521580股,占出
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0.72
%;反对股数38198010股,弃权股数200600股,共占出席本次相关
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28%。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对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表决情况
1 陈旭明 1108832 赞成
2 刘爱铭 980000 赞成
3 罗 琳 693635 赞成
4 贺春莲 680536 反对
5 宣建军 635200 赞成
6 李燕 600603 赞成
7 刘振秀 485250 赞成
8 彭荣华 445000 赞成
9 李恩普 423300 赞成
10 刘玉群 422630 赞成
综上,由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经参加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次会议未能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李相杰律师、卞欲飞律师进行现
场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
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日
作者:125.109.84.* 2008-01-09 20: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