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首页 行情 博客 论坛 基金吧   设股吧为首页 加股吧入收藏
中国铁建个股档案
最新提示公司概况财务分析股东研究股本股改重要事项公司报导行业分析
公司大事经营分析主力追踪分红扩股高层治理百家争鸣关联个股更多信息
1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作者:58.244.19.*  2008-06-22 10:04:05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绝密主力建仓数据 新一代TopView赢富
2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不好说!

作者:123.6.86.*  2008-6-24 09:27:11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3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高位唱多,低位唱空,

股市反常,蒙者受骗,

诚者巨亏,刁者暴富,

财富集中,贫者剧增,

不合天理,终将报应。




作者:219.130.56.*  2008-6-24 09:45:32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4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现在造谣惑众的人要法律惩处!

作者:117.90.228.*  2008-6-24 10:02:35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5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我草你的女儿

作者:60.0.184.*  2008-6-24 19:44:13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6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原帖]
 

高位唱多,低位唱空,

股市反常,蒙者受骗,

诚者巨亏,刁者暴富,

财富集中,贫者剧增,

不合天理,终将报应。




作者:219.130.56.*  2008-6-24 09:45:32
支持!

作者:218.17.238.*  2008-06-25 06:35:30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7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中国铁建获全总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称号

  本报讯 (记者刘静通讯员李青颖刘渝)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以“抗震救灾做贡献、重建家园立新功”为主题的“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表彰了首批先进集体并授予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称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中铁二十三局集团、中铁十六局集团和中铁十三局集团等9个单位作为全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中的杰出代表名列其中。



作者:222.211.35.*  2008-06-25 08:17:11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8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不好说!

作者:123.14.239.*  2008-07-05 13:01:15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9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000

作者:61.138.135.*  2008-07-05 13:29:27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10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反对!

作者:124.134.199.*  2008-07-05 15:33:00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11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原帖]

中国铁建获全总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称号

  本报讯 (记者刘静通讯员李青颖刘渝)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以“抗震救灾做贡献、重建家园立新功”为主题的“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表彰了首批先进集体并授予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称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中铁二十三局集团、中铁十六局集团和中铁十三局集团等9个单位作为全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中的杰出代表名列其中。



作者:222.211.35.*  2008-06-25 08:17:11
支持!

作者:我是小散我谁怕谁  2008-07-06 00:30:18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12
中铁建周一必跌,游资以撤退。大盘1800点见。
看你写的错别字,知道你水平不高,。。。。去种地吧,别在这里混了,说准了,别人也认为你是蒙的。。。。

作者:125.37.173.*  2008-07-06 11:40:24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发表评论
  作者: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注册
  您的发言信息按有关规定都会存档,您须为所发表言论的后果负责,请您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为了更好地给网友提供一个合法、有序的交流平台,禁止在东方财富网博客、股吧中招收会员。 【点此举报】 违法举报电话:021-54509984
 
 

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征稿启事    人才招聘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版权所有: 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