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08-07-03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ST建机 编号:2008-27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追认公司于2007年度与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追认公司于2007年度与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四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21.21万元。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陕煤集团神 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带式输送机栈桥钢结构工程(1号转载点-产品缓冲仓-快速装车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带式输送机栈桥钢结构工程(产品仓至1号转载点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带式输送机栈桥钢结构工程(1号转载点-产品缓冲仓第二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矿井修理车间和1、2号设备材料库彩钢维护板》等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104万元。
3、2007年度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贷款共计人民币11,000万元,目前,该笔贷款已到期,经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并研究决定,为降低财务费用,该笔贷款方式更改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向公司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改善公司资金面紧张的状况,解决公司资金不足问题,减少贷款风险,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借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2008年4月23日至2009年4月22日),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高峰先生回避了上述事项的表决。
●上述交易将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并改善公司资金面紧张的状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07年4月,本公司与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向本公司提供贷款6,000.00万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6.39%。
2007年6月,本公司与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向本公司提供贷款5,000.00万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6.57%。
2007年8月,本公司与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陕西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陕煤集团神木红柳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综采维修车间钢结构制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矿井修理车间钢结构制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设备材料库钢结构制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设备材料库钢结构制作》,合同总金额1,021.21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仅在公司2007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未报经公司董事会进行批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追认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带式输送机栈桥钢结构工程(1号转载点-产品缓冲仓-快速装车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带式输送机栈桥钢结构工程(产品仓至1号转载点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带式输送机栈桥钢结构工程(1号转载点-产品缓冲仓第二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矿井修理车间和1、2号设备材料库彩钢维护板》等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104万元。
3、2007年度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贷款共计人民币11,000万元,目前,该笔贷款已到期,经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并研究决定,为降低财务费用,该笔贷款方式更改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向公司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2008年4月23日至2009年4月22日),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鉴于上述交易对方分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其子公司陕煤集团神木红柳矿业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高峰回避表决。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上述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法定代表人徐冉忠,公司注册地址为神木县麻家塔乡红柳林村。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其规定。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省国资委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5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华炜,公司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太乙路182号。主要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金额累计达到14,000万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5,215.21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据市场原则进行定价;
2、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计14,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本公司同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助于提高公司营业收入。
2、本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有助于改善公司资金面紧张的状况。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周永亮、李国伟、张晓明对上述关联交易的意见如下:
1、公司签订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对公司的经营生产及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
2、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
3、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确定的价格是公允的;
4、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
5、我们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作者:公告牌 2008-07-02 23:24:10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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