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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耀皮玻璃2007年年报
强烈质疑耀皮玻璃2007年年报

耀皮玻璃(600819,900918)与2008年3月26日公布的2007年年报中,突然提出只将动迁补偿款中的所谓“与两岸办协议作价的38000万元”作为非经常性收益列出,并一次性减去“搬迁范围内资产账面净值23721.32元”,和“天津工厂冷修费37115851.58元”后,得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5547056.56元”。从而使2007年每股收益大大低于市场预期。我们认为,综观耀皮玻璃在2007年的所有公告和2007年年报,该公司涉嫌重大信息披露和会计准则违规。具体理由如下:



1、耀皮玻璃之前在上证所发布的公告中从未提及“与两岸办协议作价的38000万元”之类描述。导致大量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误以为所有搬迁补偿均视为“搬迁范围内资产作价”。涉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

2、 耀皮玻璃在年报中宣称执行新会计准则。但是关于10.1亿搬迁补偿费中,除“与两岸办协议作价的38000万元”外还有63000万元。其中7450万元也已于2007年11月前到帐。另外设备补偿部分(8亿元)的45%,计36000万元也于2007年12月28日到帐。而贵公司将这43450万元均计入“专项应付款”。而新会计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在专项应付款中核算,也不再计入资本公积。涉嫌年报违规。



如果耀皮玻璃甚至不认为除了“与两岸办协议作价的38000万元”外的63000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补助”,那么耀皮玻璃究竟将这63000万元算作什么性质?如何计入会计科目?同样设备补偿部分的8亿元,由于常熟工厂已经在建并涉及固定资产形成,所以我们认为理应在当期财报中计算相关收益。而不应该简单计入“专项应付款”了事。



为什么耀皮玻璃要刻意采用这样的信息披露方式?为什么耀皮玻璃刻意采用这样的会计方式降低2007年的每股收益?耀皮玻璃是否会在2008或2009年度逐步将高达14.3亿元“专项应付款”转为“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从而随意操控股价?我们中小投资者不愿妄加揣测。强烈要求上证所和财政部新会计准则督察组对此加以调查,并给广大损失惨重的耀皮玻璃投资者一个说法。坚决查处和防范上市公司黑箱操作,建立和谐公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当然,我们也希望耀皮玻璃公司尊重法律尊重投资者,及时做出必要的澄清和更改。


作者: 61.138.207.*  2008-3-30 14:43:21  回复此主题



作者:202.110.131.*  2008-04-12 1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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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耀皮玻璃2007年年报
玻璃行业就它最垃圾!!!!!!!!价格最低!!!!狗屁东西!!!!!我丢你老M!!!!

作者:123.56.58.*  2008-4-12 12: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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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耀皮玻璃2007年年报
臭屁玻璃!


作者:61.153.7.*  2008-5-07 14: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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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耀皮玻璃2007年年报

顶,打司去!

 



作者:*renweizhang  2008-5-07 17: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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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耀皮玻璃2007年年报


作者:210.13.84.*  2008-5-07 17: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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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耀皮玻璃2007年年报
玻璃行业就它最垃圾

作者:220.196.190.*  2008-5-08 23: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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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耀皮玻璃2007年年报
[原帖]
玻璃行业就它最垃圾!!!!!!!!价格最低!!!!狗屁东西!!!!!我丢你老M!!!!

作者: 123.56.58.*    2008-4-12 12:52:13
支持!

作者:218.109.76.*  2008-5-16 22: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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