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清理单位集资建房工作的通知》中说:“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各单位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按照职工自愿的原则,现阶段可继续执行集资建房政策。”“以建造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
“深得啊,如我辈之碌碌上班族,只靠薪水何时才有屋啊!”一位新疆网民在天山网播发出这一消息后第一时间跟帖留言。一些网民认为,在全国各地房价居高不下的现实面前,“解禁”单位集资建房是一个好消息。一位杭州网友甚至表示,应该在全国范围内解禁集资建房,房价居高的中东部地区更应该如此。
作者:221.0.78.* 2008-07-11 12:41:08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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