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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资产二次上市?
昨日,中小板拟上市公司立立电子上网发行。当日,媒体质疑立立电子涉嫌掏空SST海纳“二次上市”。有报道称,在立立电子拟上市的资产中,其核心部分和主要的盈利部分均来自于浙大海纳,而且就是浙大海纳9年前IPO时的募资项目,与这块资产同时转移到立立电子的,还包括浙大海纳的主要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和部分中层骨干,而且这些人员在立立电子都持有股份。

  1监管声音

  立立电子涉嫌掏空SST海纳“二次上市”,监管部门对此有何评价呢?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媒体质疑立立电子涉嫌掏空SST海纳“二次上市”,这属于上市公司发行审核方面的问题,主要由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把关负责,而不属于证券交易所的职责范围。由于上市公司发行审核材料都在证监会,交易所也无法确认整个事件的真实性。他建议记者采访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

  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称,立立电子是否涉嫌掏空SST海纳“二次上市”,他本人不便就此作出任何评价。他说,这可能是发行监管部主管的事情,也可能是市场监管部主管的事情。昨日记者试图联系上述部门有关负责人,但电话拨通后一直无人接听。

  2高管澄清

  立立电子25日举行网上路演,面对投资者对董事长李立本掏空浙大海纳质疑的提问,总经理林必清作出回应称,李立本先生确曾担任浙大海纳总裁,后来浙大海纳大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邱忠保,李立本先生遂辞去浙大海纳全部职务。浙大海纳上市后进行的业务重组和股权转让都是根据当时控股股东的战略调整作出的。

  林必清同时解释浙大海纳后来陷入困境的原因:自2003年邱忠保通过受让股权获得浙大海纳控制权后,进行了大量违法操作,对浙大海纳造成了严重危害。中国证监会已对此立案调查并对责任人员作出了严厉处罚。

  3投行说法

  立立电子保荐机构中投证券项目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媒体的质疑文章是完全不属实的。作为中介机构中投证券在保荐立立电子上市过程中,都是在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严把质量关和负责任的,绝对不能让有造假嫌疑的公司发行上市。立立电子和浙大海纳历史上的渊源关系,包括资产、股权转让等,立立电子招股说明书都有详尽记载,信息披露方面没有任何重大的遗漏。这位项目负责人表示,SST海纳被掏空是事实,但责任主体不是立立电子与其高管。SST海纳当时的业务重组和股权转让是有背景的,主要原因是控股股东作出了高校应逐步退出产业运作的决策,而卖壳退出价高者得成了业内行规,2003年邱忠保通过受让股权获得浙大海纳控制权后,进行了大量违法违规操作,令SST海纳陷入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境地。

  4事件回放

  公开信息显示,立立电子此次上市的核心资产是硅抛光片和硅外延片,目前主要生产6英寸硅抛光片,而这一项目在多年前就属于上市公司浙大海纳,而且就是1999年浙大海纳IPO时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立立电子许多高管都曾担任过浙大海纳中层以上干部,而且现在也都持有立立电子的股份。目前,除了董事长李立本持有立立电子461.4万股以外,公司董事、总经理林必清持有立立电子450.6万股,持股比例为5.85%,而林必清原本在浙大海纳担任财务经理。

  5媒体报道

  立立电子是在2000年6月,由陈伯良等45名自然人联合宁波海纳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发起设立的。此时,宁波海纳是浙大海纳的子公司,所以,立立电子就是浙大海纳的孙公司。

  2002年3月,立立电子回购了宁波海纳所持有的300万股立立电子的股份,陈伯良持股18.96%,成为当时的第一大股东。

  2002年5月18日,李立本认购立立电子60万股,为第五大股东;陈伯良持有15.14%,仍为第一大股东。

  在2004年,陈伯良、李雪飞等7名公司股东分别与李立本、林必清等15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071万股转让给李立本、林必清等15人,转让价格为每股1.0元。李立本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到这里,立立电子由上市公司浙大海纳控股的公司,变成完全由李立本等自然人持股的公司。

  转让立立电子股权之后,浙大海纳的经营状况日益恶化,2005年每股亏损高达7.07元。与此同时,从浙大海纳剥离出来的立立电子却由于经营有方,2005年,立立电子的净资产总额已经高达2.26亿元,每股净资产为3.18元

作者:218.95.30.*  2008-7-24 0: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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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资产二次上市?

此是不能不了了之!!!!!!!!!!!!!!!!!!!!!!!11

 



作者:60.186.95.*  2008-7-24 09: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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