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首页 行情 博客 论坛 基金吧   设股吧为首页 加股吧入收藏
ST东海B个股档案
最新提示公司概况财务分析股东研究股本股改重要事项公司报导行业分析
公司大事经营分析主力追踪分红扩股高层治理百家争鸣关联个股更多信息
1
我炒200613的前前后右(搞笑图集)


 

 

 

 

 



作者:罗定佬工作室  2007-12-23 12:01:02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绝密主力建仓数据 新一代TopView赢富
2
我炒200613的前前后右(搞笑图集)
听我说买中石油?我有说吗?SB

作者:罗定佬工作室  2007-12-23 12:03:45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3
我炒200613的前前后右(搞笑图集)

罗定佬不是托是个散户,从2005年12月16日的34万元博到今天总市值420多万元,从2005年12月16日至2007年最成功炒的000833/000930/600990/600497/600249/601699/600199/600538/600826/002051/600208/600840/000584/000616

000586//600207/到今天的000639/002187/600293/600758/600119

B股2001年由3万多元200770到2007年8月9日的18万元入200992后入200725到200160放再入200513和200613到今天总市值48多万元




作者:罗定佬工作室  2007-12-24 21:06:17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4
我炒200613的前前后右(搞笑图集)

洋“带头大哥”也应该引起重视

如何掌握主力成本、怎样快速捕捉市场热点?查看请点击。

发表日期: 2008-01-11 08:12:22  来源:    作者: 冯玉国

  1月9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带头大哥”王秀杰案。法庭上,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带头大哥777”涉嫌犯有非法经营罪,法院将择日宣判。

  “带头大哥”王秀杰的沉浮被写入了《2007中国法治蓝皮书》,并且名列第六位,此案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然而,在我们把目光对准王秀杰时,切不可忽略了洋“带头大哥”的影响与危害。

  1月3日,美国司法部宣布,洋“带头大哥”密歇根州男子艾伦·拉尔斯凯等11人因涉嫌违反美国有关反垃圾邮件的法律,近年来利用垃圾邮件操纵中国上市公司股价遭。据悉,仅2005年夏,拉尔斯凯等人就利用非法垃圾邮件操纵股价获利300万美元。拉尔斯凯等人面临多项指控。

  中国的“带头大哥”王秀杰与美国的“带头大哥”艾伦·拉尔斯凯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在未经证券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网络这一媒介散播虚假信息,影响人们的投资选择,从中牟取暴利。但前者将受到我国法律的惩处,而后者的违法行为则几乎未被我们发觉。最起码,截至目前我们还不知道洋“带头大哥”通过垃圾邮件影响和操纵的是哪家中国公司的股票,这或许是最值得担忧之处。

  股票投资最重要的是信息,对股票的选择和对买进、卖出时机的选择,都需要借助相关信息才能作出正确判断,如果信息获取的时间滞后或者获取的信息虚假,就有可能招致亏损。而信息不对称恰是资本市场最常见的弊端。由此,便为“带头大哥”的出现提供了良机,而网络的普及又为“带头大哥”传播信息提供了便捷的平台。相比之下,洋“带头大哥”的更具有隐蔽性,他们不像中国的“带头大哥”那样张扬,而是在建仓完毕后悄悄把荐股信息发送到人们的电子信箱当中去,吸引人购买,拉抬股价以赚取差价。

  如果说“带头大哥”王秀杰的做法由于过于表露还比较容易纳入监管部门法眼的话,那么,在网络犯罪日趋严重的今天,我们如何及时发现洋“带头大哥”们操纵股价的蛛丝马迹,以防止投资者上当受骗呢?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部、证监会四部门正在联手严打非法证券活动。但我们除了面对目标较为明确的像“带头大哥”王秀杰那样的非法行为,也面对着来自国外的洋“带头大哥”的非法行为。尤其是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日渐开放,中国资本市场与国外的联系日趋紧密,跨国家、跨市场违法犯罪将越来越频繁。这需要中国与国外的证券监管机构亲密接触,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以共同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应该认识到,在网络已经非常普及的今天,一些违法犯罪手段正在快速被人模仿。比如,以垃圾邮件方式影响股价的做法在国内也已经开始被人采用。如果不及时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隐蔽性更深的超级“带头大哥”就有可能出现。

  “带头大哥”是2007年中国股市的一个符号,但我们决不能仅仅将其看作一个符号——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不能忽略日益猖獗的网络违法犯罪现象,也不能忽略洋“带头大哥”们的危害性。

页面功能:【评论】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 58.53.139.*  2008-01-11 10:29:38  回复此主题


作者:58.53.139.*  2008-1-11 18:14:30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发表评论
  作者: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注册
  您的发言信息按有关规定都会存档,您须为所发表言论的后果负责,请您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为了更好地给网友提供一个合法、有序的交流平台,禁止在东方财富网博客、股吧中招收会员。 【点此举报】 违法举报电话:021-51716226
 
 

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征稿启事    人才招聘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版权所有: 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