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在报告期内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核实并经过必要的核查和问询。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李致洁 詹伟哉 李晓军
2008年7月21日
作者:每天来看看 2008-07-22 21:11:34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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